促使個案想要做和能做的日常活動,盡可能參與執行有意義的活動,提升自我照顧能力及生活品質,經由專業治療師教導照顧者想學的照顧技巧,減輕照顧者負擔及降低照顧支出。
實際居住在本縣,經由屏東縣政府長期照護處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(含)以上者,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以申請: 1.65歲以上之失能老人。 2.55歲以上之失能原住民。 3.50歲以上失智症者。 4.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者。
屏東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