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服務內容】
促使個案想要做和能做的日常活動,盡可能參與執行有意義的活動,提升自我照顧能力及生活品質,經由專業治療師教導照顧者想學的照顧技巧,減輕照顧者負擔及降低照顧支出。
【服務對象】
服務對象以事前申請並經本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後,實際居住於本市,且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為限:
(一) 65 歲以上失能老人。
(二) 55 歲以上失能原住民。
(三) 50 歲以上失智症者。
(四) 失能之身心障礙者。
【服務地區】
高雄市
【服務項目】
1.居家復能
2.自費復健
3.機構復健
4.輔具諮詢
5.日照方案
6.活動設計
7.教育訓練
8.預防延緩失能
【相關問題諮詢】
宋欣怡所長 0928-729-8682.自費復健
3.機構復健
4.輔具諮詢
5.日照方案
6.活動設計
7.教育訓練
8.預防延緩失能
【相關問題諮詢】